1.若涉及到个人信用卡或借记卡问题,虽然两张卡片均为同一机构所发,但实际运营与管理皆由各自单独的部门负责。
在此情况下,若信用卡存在长期逾期并遭银行提起
诉讼,经
法院强制执行之后,银行有权依法自持卡人的储蓄账户中进行相应款项的扣除操作。
2.关于第二种情形,即若非同一银行之下的其他用户的银行卡,通常此类情况并不支持自动扣划功能。
3.假使贷款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及金额履行贷款义务,从而对借款方造成经济损失,则贷款方有责任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反之,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及金额向贷款方催收贷款,那么其也需按照约定的日期及金额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