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彩礼之性质及功用,以下几类行为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被视为彩礼:
第一,男方或其近亲旨在向女方表达关爱而进行的赠与;
第二,男女双方在于恋爱阶段,男方为了体现自身的感情流露而进行的赠予;
第三,在情侣之间或者他们的家人在共同花费款项上,由男方承担的部分;
第四,男方及其近亲与女方及其近亲在礼仪往来过程中的馈赠;
最后,以缔
结婚姻关系作为索要财力资源和欺骗金钱财产等不正当手段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