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经营罪从犯之判定:
当其在同伙违法犯罪活动中扮演着次要或协助的角色时,即被视为从犯。
所谓“非法经营罪”,意指不法分子通过违反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从而破坏了市场秩序,进而构成
刑事犯罪。
例如,未获得相应许可而擅自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严格限制的买卖物品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