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赔偿金将按照劳动者在现职位工作期限来计算,凡满一年者,将支付其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报酬;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到一整年的员工,则会给予他们半个月工资的奖励。
至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却不足一年的情况,其用人成本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即按照一年期进行计算。
最后需注意的是,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话,机构将给员工提供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2.对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现机构所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其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将依据该区域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并最长可计算至十二年为止。
同时,这种情况下获得的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特指劳动者在与现机构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