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财产事项的
民事纠纷中,当我们决定聘请
律师担任
代理人时,请注意律师通常会按照财产标的物的价值来确定服务费用的收费比例。
若财产总量为一万元,因其金额较小,一般的实践做法是,规定以案件作为计价单位进行收取,具体的收费方式需参照相关
法规和程序。
例如,以中国四川省制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规范为例:
就代理民事
诉讼事宜而言(一)倘若所涉事项无需涉及财产因素,则实行计件收取,每位案件需支付1000至10000人民币;
(二)若是涉及财产权益问题,则实行按照实际标的额的比例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按以下比例细分档次、累积收取。
50000元以下的部分(含本数在内),收取1000至3000元不等;
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6%至5%;
500000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4%;
1000000元以上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3%;
而5000000元以上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2%;
至于10000000元以上的部分,收取2%至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