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逻地区的房屋
拆迁,补偿标准定为每亩每年产值2100元,土地补偿费用也为每亩2100元,再加上安置补助费用每亩23100元以及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补偿价值每亩10000元。
对于村级集体用地的补偿,需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议论通过后,制定出详细的分配方案并且公开公示实施。
最终发放至各家庭的资金不得少于在村级集体收到的总资金的70%。《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