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行为发生之后,若对方未能如期归还
欠款,您所能采取的解决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是进行协商沟通,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是通过调解程序,依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由有关机构出面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再者,您也可尝试申请支付令这种较为快速便捷的追讨方式;
另外,如果上述方式均未能解决您的困扰,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提起
诉讼。
在此强烈建议您,在对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之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并积极与其进行商谈,以期达成
还款协议。
若经过协商依然无法达到理想效果,那么就需要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充分的
证据材料,请求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要求
债务人按约履行相应的偿债责任。
当人民法院出具的
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倘若债务人仍旧拒不履行
债务,作为
债权人的您有权向生效判决的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