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那些造成过致使1名受害者死亡或出现3名受害者遭受重伤以上的伤害情况,并且在资历上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行为人,他们将面临相应的法律惩罚。
其次,如果行为人属于喝酒、嗑药之后再去驾驶机动车;
没有取得相关驾照就去驾驶机动车辆;
明明知道自己所行驶的机动车辆安全器不齐全或机件已经失去作用还坚持驾驶;
以及驾驶的是未经登记或已经被淘汰的机动车辆;
或者是严重超负荷驾驶;
以及在出现
交通事故之后故意逃逸以躲避刑事责任追究的,这些行为都将视作违法行为并受到法律制裁。
然后,如果在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坐机动车辆的人员,利用职权指使肇事者逃逸,使得受害者因为无法得到及时救援而最终身亡的,那么这些人将会按照共同犯的原则,视为与此次交通肇事案件有关联,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法律还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从而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他人受重伤、死亡或对社会公共财产生生的巨额损失,将面临最高判处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而那些在交通事故中逃逸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情节的行为人,将可能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戒。
尤其当行为人因为自身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时,其刑期将从七年起步往上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