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详细说明:
首先,涉及
医患纠纷的一方需要正式提出
医疗事故为何发生并进行争议讨论;
其次,依据相关
法规,申请人有权向卫生
行政部门径直申领医疗
事故认定书;
接下来,在收到医疗事故
认定书之后,根据判定结果,双方
当事人有权利选择自行商议
赔偿事宜或向卫生局寻求调解,甚至可以向法庭提出索赔请求;
最后一步,在任何纷争妥善解决后,各个
医疗机构都须在七天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至市卫生局备案存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