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遭受人身伤害事件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鉴定申请。
若经过国家指定机构做出的公正审查和评估,确认该事件符合
工伤标准,那么此类劳动者将拥有获得
工伤保险补偿的合法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
工伤确定有着明确的时效期限,必须在此期间之内提出申请。
一旦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受理劳动者的
工伤认定请求,则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应由雇佣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