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到一年未能与其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必须每月向该劳动者支付两倍的
劳动报酬;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不到一年未能与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机构提交
申诉,要求其支付因未签署劳动合同所产生的
双倍工资补偿,此外,若发现存在未按标准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未充分支付
加班费等现象,也可要求
赔偿。
用人单位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出现遗漏或疏忽,不遵守相关
法规及政策要求,未与其雇员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雇员有权向相关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若经当地劳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用人单位的确未按照法律规定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且有权利对其实施罚款的
行政处罚。
对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未与劳动者签约导致其遭受
工资损失、意外
工伤、
医疗费用等各项实质性损害的,除了按规定
赔偿损失之外,还需额外支付25%的赔款作为惩罚;
劳动行政部门亦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实施行政监管及
处罚措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