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离婚手续之际,如若夫妻双方均意愿且达成共识,那么未成年子女完全有可能由双方共同监护
抚养。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出台并施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篇解释(一)中的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只要在保护子女权益方面具有显著利好效果,那么父母双方共同约定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议定内容,应得到司法机关的尊重及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