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优先的政策,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将就业问题视为经济发展的首要战略目标,优先扶持那些具有强大的就业市场潜力的行业,制造业以及各类企业的发展,以期通过此举实现更大规模的服务业就业机会拓展。
此外,我们还会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持久稳健发展,不断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此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型就业和创业机会的培养,同时进一步催生就业新增长点。
其次,我们需要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布局以及区域开发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种政策能够协同发力,共同服务于就业问题的解决。《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