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
离婚案件的调解时限并没有任何具体法律明确规范,主要依据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洽谈进展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调解程序会自始至终地贯穿于整个
诉讼过程中,直至最终做出离婚裁决为止。
若能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那么离婚调解书通常会在当日完成制作;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在调解结束后的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当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确认之后,该调解书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