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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未还款项,若涉及到恶意透支行为的,将可能被视为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入狱服刑。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规,对于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但尚未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述之“数额较大”情形。
因此,如果信用卡逾期未还款项涉及到恶意透支行为,并且
欠款金额已经超过了1万元人民币,那么便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和入狱服刑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