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网约车驾驶员的禁入标准,其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所申请车型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拥有至少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
其次,对于驾驶员过去的行为表现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如不得有过
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也不允许存在吸毒或饮酒后驾驶的不良记录,以及在最近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满12分的情况。
此外,如果驾驶员曾经涉及暴力罪行的话,同样会被列入禁入的范畴。
最后,如果该驾驶员所在地区的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其他相关规定,那么这些规定也将成为驾驶员能否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