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面临
拆迁问题时,若您确实不愿意搬迁,则可向拆迁方表示明确的不搬意愿;
2、然而,请务必知晓,政府进行征收拆迁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需求,从全局考虑,我们应尽可能地给予配合与支持。
因此,如遇民众对拆迁持有抵触情绪难以接受,政府有权采取强制性手段推进进程。
在此期间,您可以向拆迁部门充分阐述您的关注点及具体诉求,尽可能寻求最大程度的补偿权益保障;
3、切记不应采用阻碍拆迁工作正常进展等此类方式来对抗拆迁。
同时,也可尝试商议寻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方式,以此达到与拆迁行为和谐共处的目标。《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