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体细胞交易行为效力的问题探讨,由于买卖人体细胞、组织、器官以及遗体等行为在法律层面属于无效之举。
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他们具备依据相关法定义务和权利,自由地做出是否无偿贡献其身体细胞、组织、器官及遗体的决策,任何人或组织都无从适用强迫、欺诈或诱惑等人为手段迫使他们进行捐赠。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人体细胞市场交易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人体买卖】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