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资格
申请工伤认定者包括以下群体:
1、应由雇主申请
工伤认定:
在此情况下,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了
意外伤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医生诊断识别出患有职业病;
该雇主应对此类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和研究,并于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危害被确诊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该区域
社会保险事务的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将由受损害职工及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雇主未能按照上述程序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职工本人,或者他们的父母、子女与配偶等直系亲属及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雇主所处地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