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主和员工建立
劳务关系之始,若雇主未能在一个自然月内与其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则需按照法律规定,雇主须以双倍金额(即每月薪资)向该名员工发放
工资至满一年为止;
倘若雇主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应建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却未能兴建此类合约,同样需要从应当履行这一义务的日期开始,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向员工额外支付
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