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及
土地使用权之争端处理,可先行尝试以友好协商方式化解矛盾。
若此路不通,则可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亦或是提出
仲裁或提起
法律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
倘若购买的房产因质量问题而导致日常生活居住受到严重影响,那么
购房者有权提出
解除合同并要求
赔偿相应损失,对此类诉求,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发现存在质量瑕疵,且该瑕疵处于保修期之内,卖方有义务承担修复责任;
如卖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方有权自行选择或委托他人代为修复。《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