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恳地建议您采用合法合规的途径来解决当前困境,例如寻找亲密的朋友借款或是寻求家庭成员的帮助。
债务拖欠已然构成失误,我们必须避免继续犯下更大的错误。
2.当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而无法全额偿还当期账单时,您还可以选择进行最低还款额度(通常为应偿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至十之间,以一万元为例,只需缴纳五百至一千元左右的利息费用)。
或者,您也可以考虑申请分期支付,包括选择三个月以内、六个月以内、十二个月以内以及二十四个月以内等多种期限类型,将总体应偿付金额平均分担,同时额外向银行按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即可。
3.若未能及时归还所
欠款项,便需承担
民事责任,然而如果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拖欠行为,则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后果(具体而言,欠款额若超过一万元,银行已书面催收两回,但在三个月之内依然未能正常还款,那么将被视为
信用卡诈骗罪)。
4.特别提醒您,应当慎重对待手中的信用卡,切勿轻易做出注销卡的决定。
您的逾期还款信息已经被保留在银行系统的黑名单之中(即个人信用数据记录),如果在结清全部欠款之后立即注销卡片,上述不良记录将会伴随您终身,并对您未来申请贷款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反之,倘若在完全缴清债务后持续使用该卡,并保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费活动,即使每次仅需支付一元人民币,只要坚持按时履行每个月的还款义务长达二十四个月以上,原有的不良评价将会被逐渐覆盖消散。《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