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借款合同未就利息事项做出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出诉求请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借款契约对利息支付事宜无声无息双方互有约定时,可视为无利息贷款。
非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在利息支付问题上含糊不清,当当事人无法达到补充协议共识的时候,应当根据当地或是各方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习惯性交易以及市场使用率等各界因素,重新评估利息数额。
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应作无利息约定义务来看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