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时间以及相关流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首先,当
土地承包合同正式生效之后,村集体(以下以“发包方”为称谓)须在接下来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详尽的
土地承包方案、
承包方及
承包土地的详细信息、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整理成两份副本,并上报至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其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会对发包方所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若资料符合规定要求,该部门将会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颂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
反之,如果资料存在任何不符合规定之处,则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正工作。
最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对乡(镇)人民政府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该部门将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并呈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如若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则会以
书面形式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补充修正。
至于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在土地承包
合同生效之后,承包方需要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并上报至承包土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其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会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
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因素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最后,承包方需携带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登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