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第三方
劳务派遣制度,即是在这个过程中,劳务派遣组织作为第三方力量,与其所派遣的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进而将劳动者分配至特定的用工单位进行工作;
随后,由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组织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在此过程中,劳动力的实际交付发生在被派遣的劳动者与具体使用他们的企业之间;
同时,这家需要派遣服务的企业则会向劳务派遣组织付出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组织作为中介方,也需向劳动者发放他们应得的
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