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拆迁个案的具体境况及其适用的拆迁
法规政策,作出具体分析。
所谓“
拆迁补偿”,即是在国家
征地过程中,对于住宅或非住宅用地上的房产,经过精确的估值之后,依法对其进行合法的拆除处理,并给予房产所有权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依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拆迁补偿又可细分为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与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而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两者相结合的综合型补偿三种。
若拆迁法规政策明确规定被拆迁者有权自由选择任何一种补偿方式,那么,我们便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如原住房价值较高等因素,来决定如何选择。
例如,当拆迁方仅提供一至两套住房作为补偿时,其价值无法弥补损失,此时,拆迁方通常会额外支付现金以作补偿。
反之,若拆迁法规政策规定只能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则可能不会再有现金补偿,或者仅能得到货币补偿,却无房屋分配。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
拆迁赔偿均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拆迁方存在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
申诉。
一般而言,拆迁过程中都会提供
安置房以及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