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拆迁时水电问题的解决方案
对于房屋拆迁时院落的
赔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补偿费用,用以弥补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其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
房屋拆迁补偿价款,这是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宅基地面积相乘得出,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这是由合法拥有房产的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的
补偿金额所得出的结果。
在
房屋征收过程中,这是国家在对非国有财产进行公平补偿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
行政行为。
这种行为必须建立在“
公共利益”的需求之上,并且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家只有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的特定条件下,且对
土地使用权人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后,才能依法依规地
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操作中,法定的征收程序十分严谨,包括报批前的公告程序、调查程序、
听证程序、报批程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及公告程序等多个环节。
通常而言,征收导致
宅基地使用权的灭失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由于双方就
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从而顺利完成征收工作,在此情况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失。
第二种情况则是拆迁方通过向法院提出
司法强拆申请,遵循法定的
司法程序完成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