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住宅类别的征收过程中,企业征收占据着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地位。
换言之,当生产经营性质的房产遭受征收时,这无疑便是典型的企业征收案例。
例如,各类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商业服务用房以及制造工厂等皆属于此类范畴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假如住宅亦已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营业执照并投入运营,那么其同样可参照上述逻辑
法规,纳入企业征收的大框架之内。
简而言之,所有涉及到经营活动的房产征收均可视为企业征收的具体表现形式。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