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屋出售事宜的
离婚协议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首先,明确列出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以及各自工作单位和职业;
其次需要注明婚姻状况,包括
结婚时间以及是否育有子女及其数量;
最后,详细阐述
离婚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仅以达成
离婚目的而签署的协议并不构成正式的离婚协议。
其次,协议中应明确表达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协议成立的前提条件。
再次,对于需要进行
财产分割的房产,应在协议中详细列明其具体情况,例如房产的面积、地址、门牌号码以及产权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
此外,还应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具体的分割安排,明确规定房产归属以及对另一方的补偿方案。
如果涉及多处房产,则需逐一进行详细分割说明。
另外,协议中还应明确规定房产的交割时间以及交割方式,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为了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承担方式,并设定相应的
违约金金额及支付期限。
最后,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注明签署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