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的审核结果通常需要在六十个自然日内完成。
在此过程中,
社保行政主管机构应于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的六十日内,就该申请是否符合
工伤认定标准做出最终裁定;
对于事实清晰且权益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该机构应该在接收到申请后的十五天内给出准确的结论。
此外,在处理涉及工伤认定申请人和对应工作人员的利益冲突时,有关方面应该执行必要的回避程序。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