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牌”违法犯罪活动,其涉及
诈骗罪和
敲诈勒索罪等多项严重罪行。
在这些非法活动中,最为常见的手法是:
打着网络借贷的名义,强迫申请人提前支付诸如"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
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等名目繁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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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