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兼职员工而言,他们的
工伤保险基数是依照其
工资总额进行计算得出。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需将所有员工的工资总额用以作为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来说,保险的缴纳比例会设定在0.3%到2.5%之间。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严格遵照
社保经办机构所核定的费率标准,依单位中所有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为依据,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各单位实际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情况、
工伤发生率以及所属行业的费率档次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后再确定最终的费率标准。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