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
丧葬费:
此项费用应根据受害者身故时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全职员工的平均月薪资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六个月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该项
赔偿金将按照受害者身故时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确定,并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2)若受害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则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赔偿年限便会减少一年;
而对于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其赔偿年限则仅为五年。
3.其他受害者亲属在办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