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拖
欠款项的额度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且在经过发卡银行进行两次正式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予偿还的话,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违反
刑法所规定的"恶意透支"情况,涉嫌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
2、针对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在公安机关
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息,并且情节显著轻微,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可以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