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叫做“网络借贷”的方式,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前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以及“押金”等费用。
他们通过这种手法制造出您已经成功获得所需借款全额的假象,然后毫无根据地宣称您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要求您立刻归还所谓的“虚高借款”。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套路贷”,它涉及到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等多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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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