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
遗嘱是否可以改写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以夫妻双方作为主体共同制定了共同遗嘱,那么若要撤回该遗嘱或者进行修改,必须在双方面临生命威胁时进行充分讨论并取得共识,而非其中任何一方能独自私下更改这份遗嘱。
假如夫妻中的某一方先行离世,那么尚存于世的另一方则享有权利来撤销或修改共同遗嘱中所涉及到他自身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不过前提条件是他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已经过世一方的遗嘱内容。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遗嘱人拥有撤回和变更其所立遗嘱的权力。
当遗嘱人在立遗嘱之后,实施了与其遗嘱内容相违背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此外,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矛盾,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归属于最后一份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