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使用者在透支款项逾期未偿付情况下,涉及到的既是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为此,相关银行有权要求持卡者偿还本金及逾期产生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各项费用。
倘若银行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并最终赢得
诉讼,那么持卡者还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若持卡者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逾期未偿付的情形,将可能被认定为
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便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未偿付的行为将会使持卡者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者未来的贷款等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