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工伤申报流程:
首先,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由雇主方面向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伤确认申请,一旦获得工伤认证决定书后,应连同该份决定书以及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缴纳单据等相关材料,提交至
社保业务办理机构,以申请工伤赔偿事宜;
接下来,社保业务办理机构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详细核实;
最终,根据核实结果,按照核定的
赔偿金额,为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赔偿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