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饮酒过量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将给予为期1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暂时扣留其驾车资格长达3个月至上6个月,并处以足额500元至最高2000元的
罚金。
至于那些在酒精影响下驾驶运营性质机动车的人员,则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之后,这些驾驶员将有长达10年的时间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当他们最终重获驾照时,也将被禁止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