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破产重整后决定
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应向每位员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来讲,根据员工在公司内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就需支付该员工一个月的薪酬作为
经济补偿金;
若是超过六个月但未满1年的时间段,则将此部分视为1年来处理;
倘若不满6个月,那就只需支付员工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