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会乃是指由人民检察院针对具备特定条件的案件,遵循法定程序召开的听证会,以就相关事实的认定、法律规则的适用以及案件的处理方式等议题,广泛听取听证员与其他参会人员的宝贵意见的一种严肃案件审查活动。
而在听证会中产生的评审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做出最终审查决定的重要参考资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