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段的规定如下: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独立劳动所得作为经济来源的被认定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年满十六周岁至不满十八周岁之间,其自身劳动收益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也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至于年龄在八岁以上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无法完整认知自身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言,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