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作为衡量标准。
然而在具体的
赔偿金额方面,则需经过专业的评估鉴定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鉴定之后方可确定。
例如,若某项工程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被评定为不合格,既然其仍有修复可能的话,那么修复所需的全部费用便应当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而发包方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支付
工程款项。
反之,若该工程已经无法修复,那么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并且还可以依法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