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法庭有权明确双方所负担的
债务责任。
按照现行的法律
法规,在夫妻
离婚的情况下,必须要共担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
具体的履行方法为,首先,应以
共同财产予以支付清偿。
若共同财产无法满足全部债务的偿付需求,或财产按个人意愿已分别划定属于各方,则双方协商进行
债务清偿;
如协商无果,可提交至本院依合法程序作出公平公正之司法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