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已经缴纳了相关的
罚金,也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获得
假释。
这是因为在符合
假释条件之前,仍然无法获得这项权利。
假释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至少已执行其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则需实际执行满十三年以上。
其次,该人需要积极履行监规,并接受相应的教育改造。
此外,还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表现以及不再具有任何再次犯罪的风险。
《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