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协议离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确保夫妻双方已经依照国家规定履行了
婚姻登记程序;
其次,所有协议离婚操作均需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
再次,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双方必须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该协议中应当明确记载关于
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
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
当双方成功领取
离婚证书后,离婚协议即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