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父母离异之时,子女所拥有的保险将无法予以
财产分割处置。
关于人身保险的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这其中的保险标的乃是人类的生命与健康,具有鲜明的人身特性。
因此,这种保险应当视作被保者或受益者的专有财产,也就是说,孩子作为保险的所有者,而并非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故此,在
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这些并不属于
共同财产范围内的保险问题,无权主张进行分割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