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追尾肇事逃逸案件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若当事人在造成
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的,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资格证书,并且终身禁止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于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对公共财产及私人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而如果是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下,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是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就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