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的收费标准如下:
若涉及到的索偿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则仅需缴纳人民币50元作为案件审理费用;
然而,如所涉款项在1万元以上但未到达10万元之限时,则按照
诉讼金额的2.5%进行累进制收取;
如果所诉欠款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按2%的比率执行收费标准。
另外,财产案件依据
当事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金额或商品价值,将依照下述递进式计算和累计收取相应费用。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