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子女后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可以通过“
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这一过程中,夫妻双方需就子女的
抚养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形成共识并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随后提交至当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经过为期30日的冷静期,即可领取
离婚证书;
其次可选择进行“
诉讼离婚”,提交书面“
离婚起诉状”,罗列支持自己能够获得
子女抚养权的有力
证据,积极参与庭审环节,耐心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待收到
离婚判决书之后,即完成整个
离婚流程。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